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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31项措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作者:赖文忠 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赖文忠 记者张文章)记者12月22日从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建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按照“重责任、控菜价、增投入、建基地、多投放、扩网点、管流通、保安全、补低保、订规划”和“量足、质优、价稳”的总体要求,《通知》提出10个方面31项政策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针对粮食和“菜篮子”,《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粮食工作省长负总责前提下的省、市、县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三级粮食储备制度和三级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从2011年开始,要将“菜篮子”工程建设列入当地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福建省要求各地政府要在12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报告省政府,抄送省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于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由省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其分管副市长,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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