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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县
购买二手房起纠纷消协调解挽回损失
作者:朱海 吴寿福 郑华春


  本报南昌讯(吴寿福 郑华春记者朱 海)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二手房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9600元。
  2010年10月4日,消费者林某到上饶县某中介机构了解二手房有关情况,并对该中介机构介绍的一套二手房比较中意。在看了现场并由中介机构预算了所需费用后,林某缴纳了1万元购房保证金给该中介机构,约定一周后办理交易手续。到了约定时间,林某到该中介机构欲办手续时被告知,要顺利买到该套二手房,还需缴纳近4万元的贷款手续费等。林某当即要求退还购房保证金,遭到拒绝。林某向上饶县消协投诉。
  上饶县消协调查发现,由于该中介机构提供的购房资金预算信息不准确,导致消费者对购房所需资金产生较大误解,无法实施购房行为,该中介机构负有主要责任。经调解,该中介机构退给林某购房保证金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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