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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召开工作会议提出
首都工商要当好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1月4日,北京市工商局局长杨艺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首都工商机关要当好消费者权益的“守护人”,更加积极主动地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与扩大内需、推进品牌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以高水平的维权,不断提升首都工商的社会公信力。
  在部署2011年工作时,杨艺文表示,首都工商机关要进一步落实政府领导、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舆论支持、群众参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着力加强政府领导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以消费者协会为主体的各类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机构,有效动员社会资源处理消费纠纷,提高消保维权工作效能。要以12315平台功能为龙头,建立全方位消费服务工作体系。进一步改进12315、96315服务热线的工作模式,着力规范远程坐席电话受理服务,实现受理工作全系统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拓展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热线服务水平;逐步建立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和相关信息的资料库,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消费服务咨询,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继续推进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杨艺文强调,首都工商机关要健全各项机制,有效化解各种消费纠纷。稳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引导经营者建立消保维权自律制度,加快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优化纠纷解决程序;贯彻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双保护原则,建立面向商品和服务提供者的防止权益侵害的警示机制,增强服务企业的水平;努力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纠纷调解,逐步提高工商机关指导下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执行效力,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预警机制,规范涉及消费纠纷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办法,有效排查调处社会矛盾;扎实开展重点商品监测,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倡导科学、理性、健康、文明消费。同时,要巩固和推进京、津、沪、渝四地消协组织的联动机制及京港沪澳“四地投诉直通车”等工作,充分发挥跨区域维权合作体作用。
  杨艺文提出,首都工商机关要打造“3·15”维权品牌,提升消保维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完善重要信息公示和发布机制,加强新闻宣传策划研究,抓住重大节假日工作时机,及时发布提示预警信息,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扩大首都消保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围绕“3·15”开展消保维权系列活动,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权威信息,评选有影响力的消保维权事例,发布商品比较试验结果,组织开展消费者参观体验活动等,提升“3·15”品牌影响。
  据统计,2010年,北京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373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9.82万元,受理群众举报17973件,立案查处4645件,有力维护了首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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