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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上强调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和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作者:贾君 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贾 君 任震宇)1月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和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王东峰指出,过去的2010年是极为复杂的一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中消协和全国各地消协组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各项消费维权工作,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取得新成效;调解消费纠纷工作取得新突破;社会监督取得新进展;消费维权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果,有力地促进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
  王东峰指出,5年来,中消协和全国各地消协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各理事单位、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坚持保民生、促发展、维稳定、促和谐,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扩大受理消费者投诉,创新和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2011年又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消协组织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于我们紧抓机遇,迎接挑战,更有作为,再创辉煌,意义重大。王东峰强调,新的一年,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总局党组提出和部署的“五个更加”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服务科学发展和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努力在服务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功夫。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和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这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是《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重要职能,是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一是要把引导城乡居民增加消费和促进扩大内需放在突出位置。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消费者更新消费理念,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改善广大消费者的消费预期,提升消费信心,促进广大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二是要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消费结构调整和升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而消费结构的变化对产业结构与经济结构调整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居民以住房、家用轿车、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教育、保险、医疗、文化、家政、电讯、网络交易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新的消费需求不断增长。这既是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演进升级的体现,又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通过开展消费教育,进一步密切关注城乡居民需求的新变化,引导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带动优化产业结构,积极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是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扩大绿色、环保和低碳消费。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泛宣传绿色、环保和低碳消费,不仅引导消费者选择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的产品,而且要引导消费者从自身做起,节约能源、资源,崇尚低碳消费,转变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挥广大消费者的特殊作用。 (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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