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 今后每年的3月15日,浙江省德清县的消费者都将有一个新的节日——“生态消费日”。据了解,“生态消费日”由德清县工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倡议提出,由德清县人民政府提请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生态消费主题经地方人大常委会决议通过并以固定节日的方式走向规范化,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德清县消保委秘书长李正科说,之所以将活动日定在每年的3月15日,是因为这一天也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两个节日放在同一天,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利于宣传和推广生态消费理念。以后每年的3月15日,德清都将举行较大规模的“生态消费日”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生产、销售绿色节能产品,引导消费者从少用一次性用品、少用塑料购物袋、电池使用后回收等小事做起,践行生态消费、低碳生活理念。
(浙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