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召开
本报济南讯(记者贾 君)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获悉,刚刚过去的2010年,山东省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4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食品市场安全,净化了食品市场环境。今年,全省工商机关要将供货商纳入监管重点,在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供货源头的监管。
据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李华理介绍,一年来,山东省工商系统在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发展,提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三条线”标准,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的法定义务,实现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可追溯管理,并以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为核心,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创建活动、全省较大型流通企业食品经营自律标准考核活动和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者“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明确了自律标准,提升了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
李华理介绍说,2010年,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山东省工商系统建立健全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开发应用了食品流通许可系统,进一步量化许可标准,规范许可行为,共为18.1万余户食品经营者颁发了《食品流通许可证》。此外,该局还研发推行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目前已审核录入、存储20.3万户食品经营者的信息数据,改变了以往的“突击式、拉网式”的监管方式,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准确定位系统,实现了监管手段从粗放模糊型向集约精确型的转变,做到了食品安全监管底数清,对问题食品定位准确,查处行动及时彻底。
在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的基础上,山东省工商系统依托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以问题乳品、问题鱼片、地沟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有形市场4.2万余个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10万户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个,查获地沟油525公斤,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4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0余万元。
在部署2011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时,李华理指出,全省工商机关要将供货商纳入监管重点,在落实食品经营自律“三条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食品供货源头的规范。积极争取乡镇政府(街道)支持,在工商所的指导下,试点成立食品经营自律商会,通过商会自治管理和自我服务,对进入本辖区的食品供货商审查供货资质,建立信誉档案,并发放食品供货派送单,在流通环节供货源头上加把“安全锁”,使食品供货信息与食品经营自律标准相对应,与食品安全监管追溯系统数据相一致,形成食品经营自律与监管数据一致的标准化管理。
就进一步做好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执法维权工作,李华理表示,全省工商机关要以深入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为重点,全面扎实开展美容业监管指导工作,加大对婚庆市场的调研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大中型商场、超市的商品准入行为;要以强化12315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12315执法维权工作水平;要以加强12315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为重点,指导各级12315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实现提高能力、规范程序、严格标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