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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系统全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五项制度”构建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
作者:李洪涛


  本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记者近日了解到,自2010年11月16日吉林省工商局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以来,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该局全面推行商标授权经营、落实市场巡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强化商标行政指导、落实快速反应等5项制度,构建起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
  据吉林省工商局商标局局长田增强介绍,在保护知识产权行动中,一是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中心城市的工商局要求市场经营单位与场内经营户签订商标保护协议,建立商标档案,引导市场经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和自律机制,严把进货关、确保质量安全,杜绝侵权假冒商品进入市场。二是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以基层工商分局(所)为主,分组划片(区域),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内商标印制、商品生产、经营者和交易场所进行普遍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迅速处理。三是强化商标行政指导制度。各地结合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三书”(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使用预警书、品牌建设指导书)商标行政指导制度,引导市场主体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做大做强自主品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四是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以企业登记和监管信息为基础,完善企业信用激励、预警、惩戒和失信淘汰机制。对有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知识产权保护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五是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网络系统的作用,建立完善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发挥“吉林商标网”网上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一旦发现市场上出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及时受理、分析,上报,采取强有力的应急措施果断处置。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全面开展查处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长春市工商局查处了吉林省瑞泰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销售仿冒“小天鹅”、“SIENFEUS”、“fotnai”商标的吸油烟机、燃气灶侵权案件,没收扣押侵权商品1049台,对该公司罚款9万元。长春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经过几天的蹲守,在位于光复路市场和长青村的一个偏僻库房内,查获违法嫌疑人杨某销售侵权食品案件。吉林市采取3项措施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目前已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户、理疗用品经营企业5户、保健品经营企业4户,责令停止经营活动21户,立案15起,罚款20万元。四平市工商局查获了假冒四平市老白酒厂生产的“陈罈老白酒”案件,收缴冒牌白酒10箱。四平市伊通县工商局对辖区经营手机的23户经营者进行了查处,查扣了假冒三星、摩托罗拉、索爱、诺基亚等品牌的侵权手机200余部。舒兰市工商局查处了3家销售假冒猴王品牌茉莉花茶叶案件,没收并销毁冒牌茶叶195袋,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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