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试点开展手机用户携号转网业务已有两个多月,记者调查发现,近一段时间以来,不少用户在办理转网时已不像试点之初那么顺利
■本报记者 何春雷
为推动电信行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手机用户合法消费权益,2010年11月下旬,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始在天津市和海南省试点开展手机用户携号转网业务。记者在天津市调查发现,试点工作开始之初,手机用户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比较便捷,然而,近一段时间,不少用户携号转网中已不再那么顺利。
用户反映
符合条件仍然不能转网
“你转或者不转网,我都要留你,不悲不喜。你骂或者不骂我,我只希望所有的号,只来不去。”这是天津市一些网友模仿电影《非诚勿扰2》中的台词改编的“携号转网版”。近来,该市一些手机用户向记者反映,他们在电信运营商营业网点办理携号转网业务时,频频受阻。
刘先生是中国联通天津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联通)的用户,手机号码尾号为7777。1月初,刘先生想把手机转为中国移动天津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移动)的,但在天津移动营业厅申请转网时,电脑系统始终显示无法转网。他查看了一下工信部关于携号转网的规定,发现自己的手机并不在限制转网的范畴之内。随后,他又去天津联通的营业厅,客服人员告诉他,因为他手机号码是所谓的“靓号”,根据该公司规定不能转网。无独有偶,一位尾号为9090的天津联通用户近日也向记者反映了类似的遭遇。
记者了解到,根据工信部关于携号转网的实施细则,天津市实行双向转网政策,手机用户可以在各运营商之间互相转网,但其中有6种情况用户不能携号转网,分别是:非实名制移动用户、用户与携出方有欠费或账务不清等话费纠纷、用户与携出方签订过在网协议且时间未满、申请号码已停机、SIM卡丢失以及携出方有网络故障。其中,没有禁止所谓“靓号”转网的规定。
一些天津移动的用户则向记者反映了转联通网遇阻的情况。1月10日,尾号为1157的天津移动用户于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12月中旬到天津联通营业厅办理携号转网业务,工作人员审核后告知,电脑系统显示“该号码合约未到期”,不能转网。于先生咨询天津移动客服人员后得知,该号码有绑定业务,若要转网需要先取消绑定业务,下月生效,于先生当即取消了绑定业务。
1月6日,于先生再次去天津联通营业厅办理转网业务,工作人员称电脑系统还是显示不能办理。于先生拨打天津移动客服电话询问缘由,对方查询后表示,其电脑系统上显示该号码可以办理携号转网,至于为何营业厅表示不能办理,将在48小时之内给予回复。然而,于先生一直等到1月11日,天津移动客服始终没有回复。于先生再次拨打其客服电话,对方答复说,可能是因用户身份信息不合要求所致,需要将原15位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更改成18位的号码。于先生当天去营业厅办理了上述变更手续,并再次要求转网,然而工作人员称电脑系统依旧显示不能办理。于先生再次拨打天津移动客服电话,这次得到的答复是,因为系统本身的原因其手机目前不能转网。
运营商解释
没有设置阻碍转网门槛
据了解,作为一项旨在扶持弱势运营商,促进市场竞争的举措,携号转网业务目前已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在我国,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相比,有较明显的市场份额优势。对于市场份额落后的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来说,开展携号转网业务是在3G牌照发布之后争夺用户的好机会。
去年11月下旬天津市刚刚试点携号转网业务时,记者曾经做过实地调查 (详见2010年12月1日本报C1版《天津市携号转网 三大运营商冷热不均》一文),发现大多数手机用户都能比较顺利地办理转网业务。然而,近来该市越来越多的用户反映,携号转网似乎遇到了无形的门槛。
针对用户反映的上述情况,天津联通新闻中心负责人温艳萍向记者表示,该公司没有制定限制“靓号”转网的规定,“‘靓号’并不在工信部规定的限制转网的6种情况之内”。对于用户无法正常转网的原因,温艳萍表示尚不清楚,“问题是在联通还是在移动或者电信,需要进一步调查”。
天津移动新闻中心负责人杨颖则表示,除了工信部规定的6种情况外,天津移动对携号转网没有特别的限制。对于一些用户反映的不能正常转网的情况,她表示,需要具体分析,“当然,移动用户在转出时,服务人员会问一下用户转出的原因”。天津移动市场经营部副总经理朱哲表示,该公司一直在按照工信部的规定开展转网工作,不存在上述阻碍用户转网的事实。
部门态度
阻碍转网属违规行为
就部分用户反映携号转网受阻的问题,1月13日,记者致电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在听记者介绍了采访到的上述情况后表示,根据工信部的有关规定,“除手机欠费等6种情况外,用户可以携号转网,如果用户反映的情况属实,可以向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将会调查是哪家运营商阻止用户正常转网,并会作出相应处理”。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携号转网是个好举措,受益的是整个电信行业和用户,但是,如果电信运营商自行提高转网门槛,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策的效果,“政府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禁止此类行为的发生”。
北京力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枝辉表示,天津市部分电信运营商自行提高转网门槛的做法,涉嫌强制消费,侵犯用户选择权。
1月21日,记者致电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反映了采访到的上述情况。该局投诉举报中心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局也接到用户类似投诉,他们会反馈到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解决。“如果电信运营商出台违背国家携号转网政策的内部规定,我们将进行调查处理。”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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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正研究携号转网配套政策
拟在全国大范围推广,最终将网络选择权无条件地交给消费者
据新华社报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陈金桥1月16日表示,工信部正在研究携号转网的配套政策,并将适时出台。未来携号转网配套政策将不局限于天津市和海南省两大试点,而是在全国大范围推广,最终将网络选择权无条件地交给消费者。但他同时表示,这需要一个逐渐推广的过程。
据工信部有关人士对媒体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1月初,天津、海南两大试点地区成功进行携号转网的手机用户数已经超过了两万人,其中超过七成用户转入了中国联通。
对此,陈金桥表示,此次携号转网试点是监管机构赋予消费者选择的权利,流向结果体现了市场反应。他同时表示,对于目前携号转网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工信部正在进行研究,特别是其中一些实施细则,包括转向问题,过渡时间和服务等。
陈金桥认为,携号转网全国推广后,运营商用于用户的开发和维护成本可能更高。此外,海外经验显示,一旦携号转网放开,部分消费者可能会频繁转网,对于网络的要求也将更高。目前,工信部已经考虑到了这些方面的问题并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未来应将网络选择权无条件地交给消费者,我们希望这一天到来得越早越好。”他表示。 (温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