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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严查问题火锅底料
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等将受重罚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近期,一些餐饮单位使用来源不明、标示不清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制作火锅底料,造成食品安全隐患,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记者2月11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相关执法机关切实加强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严查这种问题火锅底料等食品添加剂,严打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开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对辖区内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抽验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有关部门将督促生产企业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标识标注,调味料标签要载明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生产许可证编号等。除了上述这些内容,添加剂标签还必须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以及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等。《紧急通知》强调,执法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依法标注标识。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职责督促生产企业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标识标注。各级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标注行为,对标签标识不规范或者进行虚假宣传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要依法处置,及时通报生产企业所在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严格规范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督促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自律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
  对于在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造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紧急通知》强调,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四部门还要求食品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食品行业协会将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纳入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信用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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