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国家广电总局再发控烟通知
影视剧吸烟镜头较多不得参与评优
作者:孟刚
图片


    ■本报记者 孟 刚
  自从本报刊出《控烟:影视剧首当其冲》(见《中国消费者报》2011年1月14日A5版)的文章后,影视剧控烟问题日益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关注,同时,希望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对存在较多吸烟镜头的影视剧尽快出台严格有效的制裁措施的呼声也日益升高。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禁止了影视剧中烟草广告的植入,并要求在电影放映前、电视剧播前审查时,尽量删减吸烟镜头。对于有较多吸烟镜头的电影、电视剧,将不纳入总局举办的各种电影、电视剧评优活动。此外,国家广电总局还宣布,该《通知》公布之日起,废止2009年9月制定的《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关于严格控制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据悉,这已是国家广电总局近年来第四次下发“控烟令”了。
影视剧严禁植入烟草广告
  据了解,近年来电影和电视剧中过多的吸烟镜头,容易对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在此次发布的新控烟通知中,国家广电总局也对诸多方面进行了限制。根据这份最新发布的《通知》,烟草植入广告将成为打击的重点。《通知》规定,电影和电视剧中将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志和相关内容以及变相的烟草广告。《通知》提出的减少吸烟镜头的办法,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尽量用其他形式代替以“艺术需要”“个性化表达”为名出现的吸烟镜头;第二,尽量缩减必要的吸烟镜头的时长和频率;第三,在审查时,尽量删减吸烟镜头。另外,《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中央电视台、总政宣传部艺术局要引导所辖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机构倡导“无烟电视剧”,引导导演、演员不拍摄吸烟镜头。
  此外,为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电影和电视剧中将不得出现在国家明令禁止吸烟及标志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以及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
  实现“掐烟”尚需加大执行力度
  事实上,此次已经是国家
  广电总局近几年来发布的第
  四道“控烟令”了,此前几次限
  令的收效并不明显,影视剧中
  的吸烟镜头还有愈演愈烈之
  势。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控烟办调查显示,2009年有过半的热映影片中都含有烟草镜头,到了2010年,这一数据上升到了77.5%。在2009年热播的30部电视剧中,吸烟镜头比例更高达93%,在谍战剧和年代剧中,抽烟更加成为“纯爷们”的必备动作,如手夹雪茄、敬烟、点烟等画面层出不穷。据网友统计,今年前两个月中,电视剧《钢铁年代》中,经常出现敬烟、点烟、吸烟等动作;在《民国往事》中,与烟草有关的镜头一天播出时间就多达27个,而电影中吸烟镜头更是泛滥成灾。
  对此,业内普遍观点认为,吸烟镜头早已与经济利益挂钩,部分影视剧在开机前就得到了烟草产品的赞助,甚至已有烟草商提出希望能够植入广告。不仅如此,在实际操作中,控烟也存在难度:比如,像毛泽东、鲁迅等历史人物,抽烟早就成了他们在影视剧中的标志性动作,如果略过不拍,难免有违背客观事实之嫌。而在国外,拍摄这类镜头都是有制度可依。但在国内,国家广电总局针对此事只发过几次通知建议减少吸烟镜头。所以,至今尚未有任何一部影视剧作品因吸烟镜头而审查受阻,而就是在第四道“控烟令”中,最严厉、具体的惩罚也只有一句:“对于有较多吸烟镜头的电影、电视剧,将不纳入总局举办的各种电影、电视剧评优活动。”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5 版:文体市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影视剧吸烟镜头较多不得参与评优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