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十二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
本报讯(记者贾 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十二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划。规划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改善消费环境,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和消费教育引导,全面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为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目标为:更新消费维权工作理念,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手段和措施,加大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规范服务行业消费维权工作,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健全消费维权工作网络,12315行政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加快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消费维权工作现代化水平;完善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扎实推进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建设。
规划明确提出,经过5年努力,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自律意识要得到普遍提升,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得到有效保护,消费维权工作服务民生、改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要显著增强。
据悉,维权“关口”前移,是指执法人员进企业、进商场、进市场、进学校、进景区,最大限度减少侵权事件发生。
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任务主要有4项:
——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要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化建设,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执法,拓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
——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加快推进12315中心标准化和效能建设,扩大“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社会覆盖面,强化12315数据综合利用。
——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消费维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法律体系建设,加快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才培养,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