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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将调研车险问题条款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讯(记者聂国春)“无责免赔”、“高保低赔”等车险霸王条款相继遭媒体曝光后,3月29日,中国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就车险的承保、理赔以及条款和费率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调研。
  保监会方面表示,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9月底前推动全行业完成商业车险产品、承保理赔流程等制度方案的调整完善工作,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据了解,保监会此次调研主要涉及车险市场6个方面的内容:当前商业车险产品管理制度是否存在问题及建议;当前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厘定中是否存在问题及建议;当前商业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一步推进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建议;车险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当前商业车险领域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及如何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各保监局将针对上述调研内容,负责在辖区内进行调研。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重点针对目前行业承保理赔服务标准及流程、现行的行业指导条款形式和内容等,进行全国范围调研,并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个别走访、网络调查等方式完成调研。各地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应在2011年5月底之前将相关调研报告上报保监会。
  记者还获悉,保监会已经向各保监局下发了《2011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下称《监管要点》)。
  2011年保监会将着重治理财产保险公司数据不真实的问题,重点治理虚列中介费、虚假理赔、逐步解决严重虚假列支营业费用和农险虚假承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保监会表示,2011年要着力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加大对损害被保险人利益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拖赔、惜赔与无理拒赔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在保险产品方面,保监会要求各保监局主要抓住车险、企财险两大险种和直接服务亿万人民群众的农业保险和交强险业务。《监管要点》要求完善车险及交强险制度,鼓励符合条件地区试点江苏交强险差别费率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深圳等地商业车险费率浮动模式的试点;强调保险公司严格执行车险接报案省级集中管理制、车险理赔实名制、车险赔款非现金支付制和车险理赔100%回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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