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某村不少平房房顶上被加盖一层简易房。有关人士表示,该行为违反政府拆迁补偿政策,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本报记者 李洪涛
近日,一种奇怪的现象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八一村越来越多地出现,即该村不少平房的房顶上被加盖了一层简易房,但并不建造楼梯,从平房无法上到简易房去。记者暗访时,不少村民坦言,房上盖“房”的目的不是为了居住,是为了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
4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八一村,看到一片紧张的拆迁景象,村子北侧的多数房屋已经被拆除,留下满眼残垣断壁。村子南侧则是一幢幢尚未拆除的二层小楼。记者走近后发现,这二层小楼的一层、二层的墙体颜色及建筑材质不一样,更有明显的新旧差别。一些村民告诉记者,这些二层小楼原来都是平房,前不久被加盖了一层,用的材料多是彩钢,只有几幢用的是旧砖瓦。记者走访多户村民发现,二层小楼的房内和房外都没有建造楼梯。“这里马上要拆迁了,平房上加盖的彩钢房不是为了住人,是为了扩大住房面积,到时候可以多得一些拆迁补偿款。”一位姓王的村民悄悄地告诉记者。据他介绍,这股“加盖风”是2010年9月开始刮起的,当时长春市政府发布拆迁公告,根据长春市南部新城建设规划,八一村被划入到了拆迁范围内。面对即将到来的拆迁,为了扩大自家住房面积,能够更多地得到拆迁补偿款,一些村民便动起了歪脑筋。有的在自家院子里新建房子,没有院子的村民情急之下便打起平房的主意。就这样,一幢幢假“小二楼”出现了。
村民刘某家的平房面积为60平方米,“小二楼”盖好后,面积多了一倍,达到了120平方米。接受记者采访时,刘某说:“我不隐瞒,在房顶上盖‘房’就是为了多得点拆迁补偿款,大伙都盖了,我家要是不盖,拆迁时就吃亏了。”据了解,刘某家的加盖房每平方米造价约为130元,60平方米共花了约7800元。谈到拆迁补偿款时,刘某表示,虽然政府拆迁补偿标准尚未公布,“但我想多拿的拆迁补偿款肯定要高于加盖房的投入,至少几万元是有的吧”。另据记者调查,该村有的村民为了建“小二楼”,甚至不惜背负外债。
针对村民房上盖“房”现象,幸福乡八一村村委会一位负责人表示,所有在政府下达拆迁通知后加盖的房屋都不在补偿范围内。这些村民建“小二楼”以套取拆迁补偿款的做法,严重违反了长春市的拆迁补偿政策。“村委会多次出面劝阻,但收效不大。”该负责人说。
4月6日上午,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长春市城市建设规划,长春市土地收储交易中心目前已经开始对该市南部新城地块进行土地拆迁整理,幸福乡八一村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该村村民在平房顶上加盖彩钢房没有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属于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长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建设单位可以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内,拆迁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租赁房屋、分割房屋产权等活动。因此,八一村部分村民违规的“小二楼”新建部分不能获得政府拆迁补偿,村民应依照法律规定自行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