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范冬生 记者吴采平)大学生购买手机、电脑等一时拿不出钱来?没关系,同意分期付款,就可以提前拿到商品。近日,类似的商家广告宣传贴满了武汉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等高校的校园,在学生中引起了争议。
商家张贴的宣传单称,学生购买价格在300元以下的商品,最低需付10%的首付,3000元以上的商品最低需付30%的首付,余款可根据厂家规定的月供额度支付。付款可采取银行转账、金融代扣、划价、邮政月扣等多种方式。记者随即致电宣传单上的一家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是与厂商合作,想将超前消费理念带到校园,但涉及的商品价格待定,需与厂家联系后再告知消费者。“我想买个MP4,但暂时又缺钱,这种消费方式正符合我的需要。”接到传单,学生丁艳喜滋滋地说。
记者同武汉市工商局江夏分局汤逊湖工商所工作人员在校园内随机调查了58名学生,其中95%的学生对这种提前消费方式感到新奇,但也有学生表示“心里不踏实”。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大一学生小文告诉记者:“提前消费虽方便,但就学生而言本来就是月光族花父母的钱,如果采取这种消费方式,无异于给父母增加了负担,一旦还不上款不仅影响个人信誉,也容易给个人生活造成困扰。”
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建议,学生们在采取此类消费方式前一定要结合个人的承受能力,同时对签订的消费协议要多方求证,认真推敲,谨防个人信息泄露以及自身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