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记者周余涛)近日,记者从陕西省扶贫办获悉,该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由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并公布。从今年起,该省的农村贫困家庭考上并就读的应届本科和大专的学生将获1.2万元和6000元的资助。
据了解,此次资助对象必须为在陕西省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并被高职以上学校(学院)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今年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
资助金额为每名本科生4年共资助1.2元,每名大专生3年共资助6000元。凡在资助期间被学校除名、退学、休学、境外上学的学生,一律停止扶贫助学金发放。
另据了解,陕西省每年入学的贫困生约3万多人,今年将初步从财政预算中拿出2700余万元用于贫困助学摸底,随着政策的推行,助学金额会有所调整。因此,政策第一年,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孤儿、残疾、少数民族及特困家庭学生将被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