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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再次曝光价格欺诈案例
部分企业存在价格欺诈最高被罚50万元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继今年春节前集中曝光家乐福、沃尔玛价格欺诈案件后,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再度曝光一批价格欺诈案例,辽宁省沈阳市新世界百货、北京百盛、天津市时尚新世界购物广场、湖北武汉国美等百货零售企业存在价格欺诈,最高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国家发改委称,近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部分省会城市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发现,部分商贸流通企业存在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曝光了几种欺诈手法以及企业。
  一是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一些不法商家采取先虚构并不存在的超高原价,再优惠打折、返券促销的欺诈手段,使得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大幅高于真正的原价。如上海市置地广场商厦有限公司在优惠促销卡迪娜品牌女鞋活动中,标示七五折销售、优惠折扣售价每双576元,经查打折前实际原价为468元,优惠折扣价比原价还高出108元。采用类似手法的企业还有辽宁省沈阳市新世界百货有限公司中华路店,江苏省南京市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北京市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降价促销裳缇女衬衫活动中,标示原价每件1199元、八五折销售,经查降价前原价应为1019元。采用类似手法的企业还包括北京市君太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天津市时尚新世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远大购物中心,山西省太原市铜锣湾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
  三是预存金额促销时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湖北省武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宝丰路店开展促销活动,宣称预存50元抵200元,预存300元抵800元,未标明预存金额使用附加条件。经查实,除惊爆价特价商品外,预存50元抵2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2000元(单件)方可使用,预存300元抵800元需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烟灶满8000元(两件)方可使用。在不知使用附加条件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者参加了预存金额活动。
  国家发改委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以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特别是优惠折扣价高于原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改正,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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