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醉驾入刑”当一视同仁
作者:张震


    ■张 震
  5月1日起,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醉驾入刑”当天,北京、南京、广州、深圳、重庆、杭州等各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他们将被以“危险驾驶罪”起诉,面临刑事处罚。
  加大对醉驾的执法力度,是对民意的尊重和契合。必将对敢于以身试法的人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对于目前的交通环境来说,也是刻不容缓的。
  有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到了16%,其中酒驾、醉驾系重要罪魁。但凡醉驾造成的交通事故,酿成的惨剧触目惊心,2008年成都孙伟铭、2009年杭州魏志刚醉驾肇事案都让人记忆犹新,社会大众无不痛惜死者无辜,谴责肇事者可恨。
  醉驾事故为何屡屡发生?其中的一条因素就是我国关于酒驾醉驾的法律制裁太轻,让肇事者心存侥幸。以前因醉驾被处拘留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行政法行为的处罚,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而不构成犯罪;而“五一”后醉驾,都将处以拘役。而拘役相较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刑事处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刑罚方式。
  醉驾入刑,在法律层面上对醉驾加大了处罚力度,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其效果如何,还要看实际的操作。要从根本上杜绝醉驾,前提是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慎防不公平的执法情况出现。
  首先,对醉酒驾驶的查处要一以贯之,执法避免“前紧后松”,进行长期的常态化治理。之前,查处酒驾经常搞突击式检查,或者在逢年过节时查处酒驾,或者在查处酒驾之前,提前发布通知。有人摸准了其中的规律,遇到酒驾检查时不喝酒,没有检查时豪饮之后也开车。要打消这些人的侥幸心理,就得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不搞运动式执法,迫使瘾君子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其次,要对醉酒驾驶人一视同仁,做到执法不偏不倚,不给任何醉酒驾驶者逃避处罚的机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理由游离于醉驾入刑法律规范之外。目前,对于酒后驾驶,存在个别“有关系”的人总是用各种方法逃避处罚的现象。醉驾入刑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走关系”的频率和分量会有所增强,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都面临着极大的考验。从目前醉驾现象泛滥及其导致的严重后果来看,醉驾入刑既符合广大群众的意愿,也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如果在执法中看人下菜碟,不仅会极大地损害法律和执法者的公信力,还会引发社会大众新的不满。
  对醉酒驾驶者施以严厉处罚,醉驾入刑顺应了民意,为了让法律显示公平,让判决不受权势和关系网的影响,也需要使执行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让试图以身试法的人心存顾忌,以致不敢越雷池半步,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马路悲剧的发生。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1 版:汽车·观察】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醉驾入刑”当一视同仁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