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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劝导式控烟损害公信力
作者:王捷


    ■王 捷
  5月31日是第24个“世界无烟日”。广州市城管委将在5月下旬至6月下旬以 “履行公约,依法控烟”为主题开展一系列控烟活动。市城管委表示,目前15个控烟执法部门共有控烟执法人员2673人,全市各类场所现共有控烟劝导员8880人,控烟执法主要以劝导教育整改为主,到目前为止,还未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出一张罚单。(5月29日《广州日报》)
  虽然公众反对“罚款经济”,反对以罚为目的的控烟行为,但是,广州控烟半年多,未开一张罚单,到底是取证难,还是没有认真执行控烟禁令,值得追问。
  看看现实:广州市内多个餐厅、饭店和网吧,均发现许多场所未遵守规定全面禁烟,室内处处烟雾弥漫;饭店服务员对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面禁烟的规定完全不知道;服务员说,老板没有要求饭店禁烟,他们也不可能要求食客禁烟。
  看来,在广州市控烟半年多未开一张罚单,并不是说广州所有市民自觉性高,控烟意识强,政府作出控烟禁令后没有人违反,而是控烟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当然,烟民养成了抽烟的习惯,现在要控制其抽烟行为,限制其抽烟场所,需要给一点时间改变习惯,在某个时候还需要宽容,最起码不能动不动就罚款。尤其是在“罚款经济”屡禁不止的社会环境下,首先不动用罚款权,而是多劝导,以体现执法善意。
  但是,对公共场所不执行控烟规定、对一些屡劝不改的烟民,从不作出任何惩戒,是为纵容,而控烟禁令则成了一纸空文,没有威慑力,控烟效果不尽如人意。控烟禁令形同虚设,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不论是对国际形象负责,还是对广大市民负责,我们都应该让控烟的措施硬起来。
  其一,对餐厅、饭店和网吧等公共场所不设禁烟标志,应书面下达整改通知,在多次劝导无用的情况下,不妨使用一次罚款权;其二,对在公共场所抽烟屡劝不改的烟民,应该采取强制手段施以惩罚。总之,在劝导为先的语境下,适时动用惩罚措施,才能实实在在的控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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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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