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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1年第2号消费警示:
网络购物应注意5要点
作者: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记者洪敬谱)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根据该省消协系统近期受理的多起网络购物方面的消费投诉情况,日前发布2011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需要注意的5个要点。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这种新型消费形式走热,网络购物方面的消费纠纷随之上升。从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投诉分析来看,网络购物发生的消费纠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利用网络购物形式实施诈骗行为,如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程序或钓鱼网站等手段非法获取消费者的银行账户信息,盗取钱款;不法经营者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以骗取消费者钱财。另一类则是网络购物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消费纠纷,主要表现为:(1)产品质量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2)部分网络经营者夸大宣传,以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3)交货延迟,售后服务差;(4)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将消费者在网站备案注册时提供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随意散播,或非法牟利。
  综合上述问题,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注意以下5个问题:
  一、要选择诚信度高的购物网站,核实该网站是否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书,可通过交易次数、个人信用度、网友留言等综合考察经营者的信用度。
  二、审慎对待网络广告,对于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要小心,切忌贪图便宜,避免上当受骗。
  三、在交易之前,应当认真阅读交易规则以及附带合同条款,并将这些凭证打印保存。对交易之后的单据,如交易确认书、用户名、密码、购物发票等,也应当妥善保存。购买商品时,要索取正规的购物发票;收到商品时,要先验货确认是自己所购买商品且无损坏后方可签字。
  四、建议选择货到付款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确保交易安全。使用信用卡支付时,要建立专门的信用卡,切忌一卡多用。
  五、如遇到诈骗或非法网站,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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