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 扬
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现行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修订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6月30日新华社报道)。
个税起征点在原来基础上提高500元,幅度虽然不大,但它所蕴含的意义不可小视,那就是民意被尊重。众所周知,此前《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得创纪录的23万多条意见,其中绝大多数意见不赞成3000元个税起征点,要求进一步提高。最终的上调幅度可能没有达到一些人的预期,但上调多少是一回事,调不调高则是另一回事,500元让民众的意见没有白提。
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为征求民意树立了标杆。之所以说再次,因为此次《个税法》修订几乎重复了去年《车船税法》立法的过程:首先是开通网上渠道便于民众提交意见,让征求社会意见更加充分;然后将征求的意见原汁原味、毫无保留地公之于众,让民众拥有充分知情权;最后是尊重和吸纳民意,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去年通过的《车船税法》是充分吸纳民意的结果,现在通过的《个税法》(修正案)也具有了较高的民意含量。
标杆的意义并不仅限于此。对于个税修订,处于不同位置、站在不同角度的人持有不同意见,这很正常。一般老百姓当然希望进一步降低税赋,但这个要求会遇到很大阻力,有关部门并不希望一下子减税太多。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的过程,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一个排除各种阻力的过程,这需要决心、勇气和耐心,需要有为民众代言的责任感,有维护民众利益的使命感。由于相关报道不多,我们不知道在个税起征点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怎样的努力,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车船税立法还是个税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在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相比个税起征点提高500元,这一点无疑更加令人欣慰。
给老百姓减税的意义,不仅在于让利于民,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同样具有积极意义。老百姓手里的钱多了,要么存进银行,要么用于投资,要么用于消费,这些钱既是老百姓的,其实也是整个社会的。存进银行的钱会变成贷款用于经济建设,用于投资和消费同样会助推经济发展,尤其是用于扩大消费,这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必不可少的推动力,而经济发展和转型,又会反过来提高政府税收,这才是一种良性循环,是实现民富国强的必由之路。
无论是立法还是政府重要决策,征求民意的程序基本上有了,但怎样充分尊重和吸纳民意,还缺少相应的规范,有的地方、有些时候做得并不好,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征求民意树立的标杆就更具现实意义。我们期待有更多的“征求民意”努力向这个标杆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