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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管局表示
将监督电信企业校园营销行为
作者:王照重


  本报济南讯(记者王照重)7月15日,本报A4版刊发《不用指定手机卡考试可能不及格?》的文章,报道了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涉嫌强制学生使用中国电信手机卡一事。7月21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表示,要认真调查有关情况,将在高校开学期间,对电信企业的校园市场营销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不用指定手机卡考试可能不及格?》的文章刊发后,山东省潍坊市又有学生向记者反映,他们所在学校也存在学校强制学生购买电信手机的现象。7月19日,记者采访了中国电信山东省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该公司从未强制学生购买手机、从未强制学生为手机卡充值,也未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强制性的协议。出现上述情况,可能是学生误解了学校为学生办理手机卡的初衷,因为电信手机卡在其校内不仅能打电话、发短信,还具有刷卡吃饭、打开水、签到、门禁等功能。在中国电信山东省分公司提供的一份《校园市场地市营销要求》上,记者看到,“要求地市不得与校方签订独家协议,不能强制校方或者学生使用翼机通”。
  7月21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林栋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2009年,该局开始对电信企业的校园营销活动进行规范,在开学期间,还深入校内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在校内开展文明营销活动,尊重用户的选择。根据《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针对本报反映的问题,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将认真调查有关情况,在高校开学期间,将对电信企业的校园市场营销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限制或者强制用户消费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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