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安徽日报》报道 8月1日,安徽省合肥市《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即日起,合肥市所有机动车将陆续贴上黄色、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绿标”车将享受“绿色通道”;“黄标”车则可能会受到区域限行等多种限制。
据合肥市环保局介绍,经定期检验达到国家一级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国家三级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新购置机动车在注册登记前,需要凭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凭证以及机动车购置发票,向环保部门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环保部门依据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核发;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不予上牌。明年12月1日起,市区重点区域、路段施行“黄标”车限行管制措施。
(桂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