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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严查教育乱收费问题并曝光10起典型案例
作者:黄劼 粤纪宣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 劼 通讯员 粤纪宣)目前,违规补课收费和巧立名目收费已成为很多地区教育乱收费的主要表现形式。据介绍,近两年广东省教育乱收费现象一直呈现多发态势,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信访量一直排在全国前10位。为遏制这类现象的发生,近日,广东省政府纠风办组织暗访,查明了一批教育乱收费类案件,并将其中10起学校违规补课收费和巧立名目收费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据记者了解,在曝光的10起案例中,有6起涉及违规补课收费行为,具体如下:
  1.广州市97中学自2009年起与广州市海珠区凌骏培训学校合作举办补习班,至今已举办了8期。其中,寒暑假预习班每生收费960元;春秋季同步班每生每科收费450元。校长刘玉梅、书记胡志耀参与商定合作补课和制定补习费用分成比例等事宜。除违规补课收费外,凌骏培训学校先后将前7期的补习款43.81万元,直接汇入该校总务主任林先东的私人账户。经查处后,该校校长刘玉梅、书记胡志耀被处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林先东等其他违纪人员立案调查并追究有关责任。
  2.广州市86中学部分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罗兰中心开办的校外补课班,副校长赵自转知情后并不予以理会,且亲自参加补课活动和有关工作,并在与社会办学机构的交往中收取劳务费1.6万余元及礼品。经查处后,该校原校长李赤于今年3月被免职,副校长赵自转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的汾阳广豪学校2011年2月组织初三年级60名学生补课7天,收取课时费、食宿费合计1.6万余元。经查处后,该校校长李秀阳被免职。
  4.汕尾陆丰市甲东镇可湖小学在2010年春季和2011年春季期间,利用星期三下午和双休日时间组织六年级学生进行补课辅导,收取补课费合计2.56万元。经查处后,该校校长李武英被免职。
  5.汕尾陆丰市甲子一中学2009年至2011年组织初三年级学生利用双休日时间参加课外辅导活动,每生收取课外活动辅导费90元,合计收费金额14万元。经查处后,该校校长刘林畅被免职。
  6.雷州市客路中学自2010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学期,组织高二年级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合计3.84万元。经查处后,该校校长谢一奋被免职,并立案调查追究有关责任。
  另外4起案件涉及巧立名目收费行为,有的是地方教育部门强制学生购买感恩卡,还有是学校以体育训练、辅导、晚自修和单车保管等名义向学生收费。这些收费项目均属违规收费。具体案例有:
  1.河源市龙川县教育局去年11月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并设计制作两款感恩卡,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全县47所中小学,共13925名学生,共订购感恩卡21559张,总金额为7万余元,此做法已违反了有关规定。经查处后,龙川县教育局局长李伟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教育局分管德育工作副局长骆碧辉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2.惠州市惠东县白花中学在2011年5月,以提高初三学生体育训练成绩为由,向该校初三年级的421名学生每生收取20元体育训练费,收费金额共计8420元。经查处后,该校校长张中明被免职。
  3.韶关市始兴县墨江中学2010年向1618名学生代收保险费6.47万元;2010年下半学期至2011年上半学期共收取班费3.09万元;2011年收取晚自修电费11.56万元。经查处后,该校校长李陶亮被免职。
  4.湛江市坡头区上圩中学成立了单车保管站,每辆单车每学期收取保管费15元,2011年春季学期收取576名学生的单车保管费共8640元。经查处后,该校校长莫冠泉因此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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