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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零处罚不仅是尴尬
作者:朱慧松


    ■朱慧松
  狗狗当街排便,狗主人必须清理干净,这被明文写入《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中。令人深思的是,《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近6年,对狗主人“未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的行为,至今尚未有一例处罚(据8月11日《楚天都市报》报道)。
  一些人热衷喂养宠物狗,想从狗狗身上寻找生活乐趣,本无可非议,但前提是要遵守社会公德,把握分寸和尺度,不给他人生活造成不便。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养狗同样要守规矩,武汉市的职能部门也确实制定了这样的规矩,比如:携犬出户,须带养犬登记证,为犬束犬链、挂犬只标志,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等。像“未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这样的行为,更是被明令禁止,若不改正,是要受到经济处罚的。《条例》已实施近6年,有多少人因为违反规定受到处罚呢?答案为零。
  若是宠物主人真正做到了文明养狗,以致有关方面的处罚落空,那当然是件好事。事实果真如此吗?日常生活中,不少武汉市民都见到过宠物主人只图自己方便快活,放任狗狗扰民,破坏公共环境的现象。如有人遛狗时不拴狗链,结果狗狗乱窜伤人;有人在狗狗户外排泄后不及时清理,扬长而去,路人稍不留神就会踩到“地雷”;更有甚者,面对环卫工的劝阻怒发冲冠,咆哮“你连狗都不如”,让人气愤又郁闷。
  既然不文明养狗现象大量存在,为何6年零处罚呢?有关方面想必会大倒苦水:这事不好管,执法有难度,环卫工没执法权,执法人员不可能整天在马路上盯着狗狗转。可是,既然执法如此不易,当初在出台规定时,为何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呢?如此一来,规定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违规者受不到任何惩处,就会更加肆无忌惮,“狗问题”会愈发严重。
  类似情况在我们身边不少。如很多地方都有禁烟规定,因违规吸烟而受处罚的却很罕见。这不仅仅是尴尬,更反映出有关方面在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制定规定时没有细致考虑到规定落实的问题,脱离实际、华而不实、中看不中用,结果在现实生活中难以执行到位,这样的规定就成了“面子工程”、“应景项目”。
  6年零处罚的现象告诉我们,出台规定重要,落实规定更关键,不能落实的规定不是好规定,不如不要。因此,今后有关方面在出台规定时,最好不要再闭门造车,应广泛征集民意,让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而规定一旦出台,即便有困难,也要想方设法落实,这样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增强社会公众遵纪守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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