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庆
夏天人们习惯生吃瓜果蔬菜,农药监管是否严格、农药质量是否合格就格外引人关注。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目前在对23省的农药抽查中,有一成多质量不合格,下一步农业部将建立农药追溯制,同时淘汰10种高毒农药 (据8月1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建立农药追溯制、淘汰高毒农药、狠抓药源管理、加强检验抽查、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农业部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将打击使用高毒农药的部署,一环一环地进行了解释,让消费者真切地感受到农业部打击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决心和力度,对以后能吃上放心菜、放心果增添了信心。不过,农业部所采取的这些措施,着重强调了一个“禁”字,而在笔者看来,另一方面的措施也不能忽视。
马克思曾对资本的逐利性有过深刻的评论。他说,“资本有了百分之二十的利润便活跃起来,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冒绞首的危险。”在农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使用不使用高毒农药,关键在于是否有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对己既无利,对人又有害,还随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事,只有傻瓜才会去做。
细观目前我国农药市场的现状,主要存在着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大部分农药施用者购药时只关心价格和药效;生物农药、高效低毒的新型农药价格昂贵;农药生产企业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线、研发新产品的态度不积极。而这3个问题产生的根源,不外乎一个“钱”字。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农业生产中屡禁难止,也就不足为怪了。如果只是一味地用“禁”的方法,而不从问题产生根源上去想办法的话,高毒、高残留农药是绝对不会在我们的餐桌上彻底消失的。
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禁”只能是一方面的手段,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运用疏导的方法,即把相关生产者的利益追求,引导到符合公共利益的方向。具体的做法诸如:尽力降低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的价格,大力宣传用药常识,以提高农药施用者的用药水平;通过财政补贴、利税减免等手段,鼓励相关企业加快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淘汰落后产能,等等。总而言之,这些措施的目标指向,都是要让有良心的生产者获得应有的利益,让生产和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单位或个人,都无利可图,甚至还会因之付出巨大的代价。
“禁”与“疏”,两方面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只有这样,高毒、高残留农药才会彻底地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我们才能吃上“放心菜”、“开心果”,享受安心快乐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