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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发布警示提示
警惕各种形式的传销手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
作者:贾君


  本报讯(记者贾 君)针对近来违法传销活动在部分地区出现反弹的情况,尤其是一些传销分子变换手法转向网络传销的现象,8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发出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警惕各种形式的传销手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近年来,以拉人头公开聚集为特征的传销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变换手法转向网络传销。他们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通过互联网,要求参与者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网络,从事网络传销活动。为了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净化网络环境,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果某组织(公司或个人)承诺以较大数额人民币购买一定积分或产品,即可获得丰厚回报等招数诱惑您,这是让您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同时还要求您拉人加入其中或发展下线、会员、代理商等,形成多个层级的金字塔型;其获利的途径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其结果是极少数顶层的传销组织者轻而易举获取暴利,而绝大多数参与传销者血本无归、上当受骗。对此种骗局,请您要高度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一旦发现此类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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