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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笔记本生产企业称延保服务期间使用良品配件不违法
专家指出:良品配件多有瑕疵
作者:郑梦超


  本报讯(记者郑梦超)本报7月8日A1版曾以《“笔记本”延保岂能使用“旧”部件》为题,报道了一些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家在为购买延保服务的用户更换笔记本电脑配件时,不提供全新配件,只提供良品配件,涉嫌违反我国关于微型计算机的“三包”规定。报道刊发后,引起消费者广泛关注。近日,部分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商向本报解释其选用良品配件的原因。
  8月5日,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薛海琴对记者说,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在提供延保服务时,已尽到告知用户使用良品配件的义务,消费者既然选择其延保服务,便可视为认可索尼的服务。“索尼只在‘Sonystyle官方网站’(在线商城)、SonyStyleStore(索尼自营专卖店)及B2B渠道销售提供延长保修服务,上述渠道销售的产品均附带延长保修服务卡,其中明示了延长保修服务的相关规定,并且用户在购买产品时已获知相关保修条款,即‘在延长保修服务中可能使用非全新的零部件’,用户对此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薛海琴表示,虽然索尼的延长保修卡有上述条款,但迄今为止,该公司在提供延保服务过程中实际提供给消费者的均为全新零配件。
  8月10日,负责戴尔公司公关业务的工作人员关新宇致电本报记者,就戴尔笔记本电脑一直选用良品配件提供给延保期用户作出官方声明。戴尔公司表示,根据戴尔公司专门针对“额外服务项目和技术支持”所制订的《技术支持服务条款和条件》中规定,“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过程中,除非当地法律另有规定,戴尔保留使用在功能和外观与新货等同,但已经使用过或重新调节的零部件或标的产品的权利,并确保戴尔整体产品的正常使用”。戴尔公司推出的延保服务并非“三包期的延长”服务,而是在国家“三包”规定期限外提供的多种有偿技术服务之一,符合行业惯例,该公司在此期间内使用良品配件并不违法。关新宇还向记者表示,戴尔公司官方已与向本报反映该公司笔记本电脑延保服务未提供全新配件的消费者丁先生达成和解,且丁先生认可戴尔公司在延保期不提供全新配件的解释。8月14日,丁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其未与戴尔公司达成和解,也不认可戴尔的解释,“戴尔公司在推销延保服务时并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如果戴尔在推销时明确表明更换的配件是旧的,有几个消费者愿意购买?”对此,丁先生希望戴尔公司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尽快为其解决纠纷。
  8月12日,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性能检测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师对记者说,当前笔记本电脑作为易耗电子产品,其良品配件多具有一定瑕疵,与全新配件相比具有不确定损坏风险。“目前各大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商的良品配件都是由售后部门回收,这些售后部门并非全部是厂家的直营机构。一些售后服务加盟店的服务水平并不高,如果这些员工在回收、修理配件时不负责任,很有可能导致良品配件二次利用时出现故障,一些质量较差的良品配件还有可能给用户笔记本电脑造成更大的损伤。”该工程师说。
  8月3日至8月10日,记者曾先后致电并发采访函给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有限公司,希望就该公司在延保服务期间使用良品配件一事进行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上述公司未予以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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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良品配件多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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