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本报讯(记者贾 君)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到来,为维护“两节”食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8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加强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依法加强“两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努力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创造良好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针对“两节”食品市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集中开展中秋节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中秋节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对月饼质量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从月饼入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对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或过期月饼及有问题的月饼,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集中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膨化及油炸食品、酱腌菜、罐头、速冻食品、酱油、食醋、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品种,突出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庆节食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