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8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再次发出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目前,互联网上打着各种旗号的变相传销比较多,请勿上当受骗。 两部门表示,一些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购平台”、“网络加盟”等旗号,以高额回报、消费返利为诱饵,诱使消费者支付一定费用购买产品或积分等虚拟物品,成为其会员、代理商、渠道商等,从而获得发展下级会员、代理商、渠道商的资格,并可以从中获得返利,其实质就是涉嫌传销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