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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将举行
作者:王建新


      本报讯(记者王建新)中国法学会近日宣布,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将于12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据介绍,本次高峰论坛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指导单位,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作为支持单位,由中国法学会主办。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通过法治,实现食品安全。”论坛将就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等专题进行宽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和对话,以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并得到全面、准确有效的实施。
  据论坛组委会秘书长、论坛承办单位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介绍,为配合论坛的举行,组委会还将举办一系列活动:
  一是于今年10月1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陕西分论坛,主题为“食品安全与社会监督”。二是开展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征集活动旨在发现和总结各级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各食品相关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和创新经验,为中央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制度范本、经验和信息支持。三是举行食品安全法治理论与实践论坛主题征文活动,面向全国征集涉及食品安全制度的理论、食品安全制度创新的经验总结、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议和食品安全的域外理论和经验等方面的文章。四是面向全国征集“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标志。
  目前,2011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http://forum.foodlaw.cn)和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征集(http://case.foodlaw.cn)的专题网页已经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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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健康·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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