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 君)北京市工商局10月12日公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将在各经营业态推行无理由退货,以完善售后服务。
据了解,北京当代商城等一些大型商场早在多年前就启动了“无因”退货,当有退换货商品纠纷时,消费者可以不必直接和专柜联系,由商场先行履行退货责任,先行支付退货款。今年6月,石景山区49家商场、超市、市场也承诺对价格在500元以内商品不满意,一个月内可享受无障碍退换货。《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这一退货形式将在北京市各经营业态推广。
《规划》还提出,将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统一的政府服务平台,大幅度增加信息归集的内容,特别是对更能直接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企业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核心信息实现有效归集。今后,公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享受到政府网上“一站式”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