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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业协会解释也不一致
作者:王峰


  针对苏泊尔质量门事件,相关行业协会的解释和理解也不完全一致。
  “从哈尔滨工商部门发给我们的检验报告看,苏泊尔使用的不锈钢材料是不符合标准的,高锰低铬不锈钢对行业是有害的。”中国特钢协会不锈钢分会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他认为苏泊尔的送检样品既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也不符合国际相关标准。
  上述专家还表示,根据哈尔滨工商部门发给该协会的5个苏泊尔产品使用不锈钢材料成分看,它们都不符合1988年标准和1992年标准中关于材料要求的规定,使用了不合格不锈钢材料。并认为1988年标准提出的三个型号并不是举例,而是只能用这三个型号,而苏泊尔送检样品中,铬、镍含量降低的同时增加了锰含量,也不是1992年标准中规定的 “使用性能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其他牌号”材料。他认为苏泊尔“问题锅”所用材料既降低了对不锈钢耐蚀性有决定作用的铬和镍含量,又提高了对不锈钢耐蚀性有不良作用的锰含量,因此,该材料使用性能特别是耐蚀性会显著低于上述两大标准规定。
  对于苏泊尔“问题锅”中的另一大争议是锰含量“超标”是否会对人体构成危害。苏泊尔新闻发言人张丽萍表示:“实际上,1988年标准和1992年标准中均不检测锰的析出量,也不检测锰的含量,因为这个问题无关不锈钢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在国际上一般也不检测锰的含量和析出量。”张丽萍说:“锰超标问题,没有标准,何谓超标?另外,锰含量并不意味着锰析出量。”
  对此,上述专家告诉记者,虽然1988年标准和1992年标准中并没有对锰含量进行具体规定,但两个标准中规定使用的不锈钢材料本身对锰含量是有严格规定的(小于等于2%),由于两个标准规定锰含量很少,所以标准中对锰也没有要求检测,只对铅、铬、镍、镉、砷含量进行了规定,“既然其他金属能够析出,锰也同样可以析出。”该专家解释说。而且锰超标对人体是否构成危害,一个重要的证据是不锈钢加入高比例的锰之后,会导致点蚀,成为腐蚀源,这种腐蚀源会让硫化锰进入容器中的食品或液体中。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理事长张东立在接受记者时表示,苏泊尔“出事”后,该协会已经给卫生部写了报告,希望卫生部对1988年标准规定的不锈钢型号作解释,并且加快1988年标准修订版的颁布。
  据张东立介绍,卫生部已于2010年10月公示了国标修订稿,与1988年标准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1988年标准规定不锈钢炊具应选用 “奥氏体不锈钢(1Cr18Ni9Ti、0Cr19Ni9、1Cr18Ni9)三种材质”,而2010年修订稿放宽了材料范围,不再限定不锈钢的型号,只强调产品要满足卫生安全理化指标。
  对于此次苏泊尔“出事”的原因,张东立指出,苏泊尔一直跟踪卫生部的新标准,但新标准又一直没颁布,苏泊尔在执行中突破了“老标准”(1988年标准),是想抢“时间差”所致。
  至于放宽用材是否会导致不锈钢炊具锰含量超标,张东立认为,国家日用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检测不锈钢炊具卫生安全理化指标时,锰不析出,所以含锰与否一般不影响不锈钢炊具的卫生安全理化指标。 (王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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