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讯(朱建华 记者吴采平)“抽烟者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贫困生认定,学生最有发言权……”近日,湖北经济学院出台了今年贫困生认定新举措。其中规定,抽烟者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此消息一出立即在学生中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
事实上,湖北经济学院并不是第一个把贫困生认定与学生是否抽烟挂钩的高校。据记者了解,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规定,有吸烟、酗酒行为者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此外,武昌理工学院在推行校园禁烟过程中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则规定,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荆楚理工学院规定,经常购买彩票、摸奖以及买卖股票者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规定,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武汉铁路职业学院规定,家庭因建房、买房等欠债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
据悉,湖北省教育部门要求,对于贫困生的认定,要以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日常消费情况以及节俭状况,不得仅凭是否有经济困难证明来认定贫困生。对于因高消费、购买高档品等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学生,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