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记者李 建)记者日前从河北省保定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汽车销售行业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附加其他条件的行为,将予以严格处罚。
据该局消保处肖慧芳处长介绍,自2009年以来,该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了工商局长公开接访消费维权、申诉咨询活动。活动中部分消费者反映,汽车销售经营者在标价以外强制加价销售紧俏车型、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提供服务,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或者附加其他条件的行为。为此,该局及时召开了相关汽车销售商及服务商行政约谈会。以书面形式下发行政告诫书、行政建议书6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纠正。同时建立了《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行政指导制度》,指导企业自律。
与此同时,该局对严重违法行为启动监管执法程序。如某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奥迪Q5汽车时,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汽车装饰3万元,其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对商品的价格、销售地区和经营对象等进行不合理的限制”,属于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人员迅速进行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经调查取证后,依据规定,依法没收无法收回的搭售商品的货款3万元,并处2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