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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燃气热水器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6组样品热水率不达标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工商局近日公布了该市流通领域燃气热水器商品质量监测结果,6组样品经检测被判定质量不合格。
  此次监测在重庆市渝中区、巴南区的15户销售者处抽样检测了河南、广东、上海、安徽、四川等省市的14家企业生产的燃气热水器。经委托重庆市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有6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商品见附表)。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热水产率、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
  据重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介绍,热水产率反映的是产品的实际产热水能力是否满足产品标称值,是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规格划分的重要指标,国家标准规定热水产率指标不得低于90%。这6组不合格样品的热水率全部不达标。
  烟气中的一氧化碳是由于燃烧不完全造成的,这是一种有毒气体,吸入少量的一氧化碳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吸入过多则会致人窒息死亡。国家强制性标准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标准中规定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标准值为≤0.05%。这次检测的6组不合格样品中,标称中山市旺夫人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三角牌燃气热水器,排放出的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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