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 震)建立统一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准入管理制度,一直是我国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改革方向。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拟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规则》要求,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当持续满足《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和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正常开展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工信部对乘用车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在准入条件及管理方面,《规则》提高了要求。乘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申请准入。具体来看,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具有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等。
但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则》在《准入条件》中并未详细规定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最低投资金额和生产规模,这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明确提高准入门槛明显不同。
另外,《规则》对乘用车产品准入也有明确规定:乘用车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乘用车产品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乘用车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规则》指出,工信部应当按照随规则颁布的《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对申请变更的企业进行考核;达不到上述准入条件要求的,将暂停其新产品申报或暂停其生产资质。这意味着工信部加强了对车企的监管力度,工信部对车企的考核在建成投产之前,一旦考核不通过,就会导致新车型无法列入工信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从而车企售出的乘用车无法在公安车管部门“上牌”。
最近几年,汽车企业纷纷进行扩产圈地,工信部曾出台禁止异地建厂的文件,但并未能遏制车企普遍扩产圈地的风潮。分析人士认为,新规则的出台将遏制车企圈地行为。中国乘用车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规则》提升了产业资本进入的门槛,对产品和企业的要求都很高,该政策有望能遏制目前自主品牌盲目进入乘用车行业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