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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加强对预付卡消费规范管理工作
作者:何春雷 袁清海


      本报天津讯(袁清海记者何春雷)天津市工商局日前制发《关于加强预付卡消费侵权问题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以美容美发、餐饮、洗染、健身、洗车等实行预付卡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对象,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预付卡消费侵权问题规范管理工作。《意见》从调查摸底、监管执法、合同监督、信用分类、消费教育、行业自律等6个方面,加强预付卡消费侵权问题规范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对预付卡经营者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携款隐匿、恶意侵权、严重违法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和负责人降低信用等级,实施重点监控,直至列入黑名单,并在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予以提示警示。在办理年检验照、注册登记等工商业务时,对其进行重点审查,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其及时解决消费争议。同时,对此类企业不予认定著名商标、守重企业等称号,已认定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取消。经营者要通过店堂公示栏、广告牌等方式公示预付卡消费信息和有关承诺自律制度,特别是企业有迁址、停业等情形的,要通过店堂告示、手机短信提示等方式提前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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