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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让交的“安全保证金”从何而来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要求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伤害赔偿准备金遭质疑
作者:冯铁飞


    ■本报记者 冯铁飞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部分小学生家长向本报山西记者站反映,孩子被学校强制收取了10元的“安全保证金”,不给开收据,“我们怀疑是乱收费”。什么是安全保证金?这项收费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吗?为何收费之后不给收据?连日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调查。

家长反映——
安全保证金必须交没收据

  11月28日上午,太原市万柏林区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孩子在万柏林区东社小学三年级上学,“孩子前几天说老师让交10元的安全保证金,而且强调是必须交”,但孩子交了钱后,连收据都没有,甚至不知道这个钱是用来干什么的。王先生说,他问过不少家长,大家都觉得这个钱收得蹊跷。
  当天中午11时许,记者来到东社小学,不少家长在校门外等着接孩子放学。记者随机询问了5位家长,他们都表示孩子已经交了安全保证金。一位孙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孩子说不清收费项目,她曾以为是孩子找借口要钱去网吧玩电子游戏,问了别的家长才知道确实要交安全保证金。至于安全保证金是用来做什么的,家长们都表示学校没有向孩子说明,他们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以家长身份向该校一位老师了解有关情况。该老师告诉记者,安全保证金是万柏林区教育局通知学校收的,要求是“必须交”。至于用途,该老师举例说,假如两个孩子打架受伤了,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学校可用这笔钱来给学生解决赔偿等问题。关于收据的问题,这位老师说,万柏林区教育局没有给学校下发相应的收据,学校会将学生交费情况登记在册。

教育局称———
安全保证金属于自愿捐款

  11月28日,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向太原市万柏林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进行咨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全保证金是学校自己的简称,具体来说应该叫“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该项目属于自愿捐款,区教育局没有设定标准,家长想捐多少都行,不捐也不作强制要求。
  11月29日,万柏林区教育局党委书记李志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生安全保障历来是区教育局关心的一件大事,该区共有6万多名中小学生,一旦发生严重伤害事故,由于学校及教育部门缺乏资金,往往导致赔偿问题难以解决。李志勇说,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发生在2005年,当时该区某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运动受伤事故,最终导致受伤学生下肢瘫痪。由于学校没有能力进行赔偿,家长便找教育部门索赔。后来,万柏林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多方筹措资金,一次性向学生家长支付了200万元的赔偿金。李志勇说:“对一所学校来说,确实承担不起这么高额的赔偿金,但作为家长,最终也只能找学校和教育部门解决赔偿问题。”
  李志勇表示,虽然学校已购买了学校责任保险,但其最高理赔金额为20万元,一旦发生上述严重事故,保险理赔款远远不够赔偿所需。所以,在吸取以往经验基础上,万柏林区教育局在征求部分学生家长意见后,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出台了这项措施,拟向每位学生收取10元,以更好地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让学校、家长都放心。李志勇表示,该区教育局打算用一两年时间完善这个项目,对该项目资金,教育局会设立一个专门账户,防止挪作他用。

部门声音———
这个收费项目未经审批

  12月1日上午,太原市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学校收费标准里没有“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项目,也没有收到过万柏林区教育局的相关申请。
  同日,针对上述情况,太原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中小学学生的收费,物价局只审批过作业本费和教材费,没有审批过“学生伤害赔偿准备金”收费项目。
  该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都必须公示,强制向学生收取未经审批的费用,属于违规行为,家长有权要求学校退还所交费用。该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将就此进行调查。

专家建议———
立法完善学生伤害赔偿制度

  12月5日,山西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张军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目前情况下,要更好地解决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问题,可以考虑以省为单位设立学生伤害事故赔偿准备金,并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完善的赔偿准备金制度。同时,应该鼓励学生个人参加人身保险,这样学校有责任险,学生个人有人身险,有了双重保险,可以更好地解决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难问题。

●采访手记
非强制收费难圆其说

  万柏林区教育局说收费不是强制的,但学校却要求学生必须交,所谓的非强制说不攻自破。在记者采访中,很多学生家长表示,万柏林区教育部门的这项收费不靠谱,虽然说只有10元,但收得不明不白,连正规的收据都没有,让人难以接受。
  记者调查得知,太原市下辖10个县区,只有万柏林区在收取该笔费用。太原市教育局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国内没有可借鉴的学生伤害事故赔偿金收取模式,万柏林区教育局在未经充分调研及向上级部门申请的情况下就采取上述做法,是不妥当的,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家长产生抵触心理是正常的。
  希望太原市有关部门对此事中涉及的违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向家长退还不该收取的10元费用,切实维护教育部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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