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5日,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省广播影视集团电视新闻综合频道联合主办的,主题为“消费维权、你我同行”的国际志愿者暨“十佳消费维权志愿者”表彰大会召开。杨忠等10名“十佳消费维权志愿者”受到表彰。
消费维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多年来,福建省各级消委会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着力打造党和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有影响、有实效的消费者维权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79名志愿者加入到消费维权事业行列。这些志愿者中,有律师、教师、公务员、编辑记者、个体经营者,涵盖了老中青的社会各界人士,具有较强的社会代表性和影响力。
据福建省消委会有关人士介绍,消费维权志愿者的主要职能是当好“四员”,即:宣传员,志愿者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政策,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认识,帮助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调解员,接受各级职能部门、消委会委托,调解消费纠纷,参与维权咨询、调查、调解和诉讼;信息员,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消委会的委托,收集消费维权信息,听取社会各界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消委会反映消费动态和消费者意愿;监督员,运用个人技术专长,积极参与消委会开展的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监督检查、物价听证、维权经验交流等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