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重庆市工商局近日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助推文化产业大繁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22条新举措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其中涵盖了注册登记、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工商行政管理主要业务职能。《意见》中的22条措施,有多条涉及“发展文化市场主体”,重点是通过降低门槛、灵活登记、指导帮扶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类市场主体,吸引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落户重庆,扶持发展微型文化创意企业、广告产业、网络文化产业、文化中介行业、农村文化旅游产业等。
在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方面,《意见》提出包括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中介行为、加强文化领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开展文化消费教育引导和健全文化消费维权网络,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化解文化领域消费纠纷等措施。
据重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工商系统将根据《意见》要求,综合运用竞争执法、打假治劣、信用约束、合同监管、取缔无照、消费维权等职能手段,引导、促使文化企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充分保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社会文化消费需求,创造和维护有利于文化产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强市建设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