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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
精装房质量差 消保委调解获赔
作者:刘克玉 孙毓


  本报济南讯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了一起消费纠纷,消费者最终获得赔偿5.6万元。
  2010年3月,赵先生花费280多万元购买了某公司开发的精装修房一套,入住时间不长,质量问题开始不断出现:房屋天花板和内墙出现裂缝,大理石铺设的地面开裂,特别是客厅的大梁开裂,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虽经开发商多次修复,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赵先生向崂山消保委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受理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开发商赔偿消费者5.6万元。 (刘克玉 孙 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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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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