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方)1月16日,随着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与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系统平台完成联网并予启动,全国交通管理系统同平台资源共享工作完成又前进一大步。即日起,北京牌照车辆异地出现交通违法信息,将直接同步到全国统一的交通处理平台,逾期没有完成违章缴纳罚款处理的,将无法验车。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介绍,根据公安部要求,全国正在深化车管信息统一整合,逐步完善“六合一”综合应用系统。该系统对机动车管理系统、驾驶人管理系统、道路交通违法系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系统、剧毒化学品运输、交警队信息平台等六大系统进行了整合。
全国各省市交管系统联网共分三批完成。广东是首批入网的省份。2011年10月1日,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10个省(区)实现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作为第三批入网省市,内蒙古、河南率先并网,北京随后也入网。
目前,尚未完全并入“六合一”新综合应用系统的省市还有,上海、山东、湖北、广西、陕西等省市。
李江平副局长强调,尚未由“老系统”并入全国新系统的省市,其监管数据也已做到共享,只是转递环节尚未做到无缝对接。“六合一”综合系统应用前,由于全国各地交管系统的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违法信息记录相互独立,出现异地交通违法被民警处罚,车主所在地交管违法系统却没有记录,验车时因而不受影响。由此导致驾驶员不缴罚款、肆意异地违章。各省市交管系统并入全国网后,其所辖车辆在异地发生交通违法,会同步到一个平台中,如果逾期未处理,必然影响检车。
公安部要求,各地接收到本地机动车在外省的交通违法信息后,将同时更新机动车状态。
全国联网后,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将通过综合平台转递至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对当事人出示证明交通违法在外省已接受处理的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的,机动车登记地应当通过综合应用平台同步更新数据。
省际转递的交通违法信息包括交通违法记录序号、采集单位、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依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交通违法记录,不进行省际转递。
交管部门表示,全国联网后,交警对违法行为的处理也更加规范。所有现场处罚,交警都不能直接罚款,将一律要求违法驾驶员前往工商银行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