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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标价与卖价不一致 消费者获多倍赔偿
作者:海宣


  消费者关先生投诉北京某知名超市,购买罐头的宣传价格为12.90元,可回家后一看小票,发现罐头价格为17.10元,关先生找到该超市要求退货并赔偿,超市承认是其工作失误造成的,但双方就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关先生投诉到了消协,经过多次沟通调解,该超市一次性赔偿了关先生870元整。在此,消协提醒商家不可店大欺客、也不可以工作失误来推托责任,提示消费者也要多留意自己的购物小票是否和标价一致。 (海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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