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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淳安
查获“三无”食用油
作者:李国平 胡信平


  本报杭州讯(通讯员李国平胡信平)日前,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淳安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市场上在销售没有标签的预包装食用油,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检查。
  据办案人员查明:当事人王某从某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散装食用油以后,将散装食用油分装在容量为50公斤的塑料桶内,然后销售给淳安县各食品公司或个人。其销售的食用油外包装塑料桶上未贴任何标签,没有标注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等事项,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
  当事人的这种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执法人员根据调查所得事实及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活动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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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服务·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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