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娄 杨 记者刘文新)针对家具类产品申诉及投诉量快速增长的情况,重庆市工商局巴南区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家具时要掌握“四字诀”,擦亮眼睛,货比三家,减少权益受损。
一是测量要“准”。购买家具时带上房屋结构图和测量工具,对不能定制的家具要认真测量尺寸,看是否能够放下,以免盲目购买后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二是签合同要“细”。在与经销商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与经销商协商后进行修改或取消。另外,不可轻信经销商的口头承诺,所有承诺都要求用书面的形式表达。在合同中要写明家具的品牌、货号、所需尺寸、颜色、交货时间、违约责任等,尤其是家具材质要特别注明,如是全皮、全实木家具必须在合同上作清晰的注明。三是预付费要“少”。在签订好合同后,经销商一般都会要求消费者预付定金,消费者要尽量缩减付费比例,一般控制在总价的20%以内。四是验货要“慎”。在家具到货后,消费者一定抽出时间自己亲自验货,认真检查经销商所送货物是否是自己选择购买的货品。同时仔细查看家具外观无破损后再允许其安装人员进行安装摆放。最后在家具安装摆放完毕检查没有问题后,消费者才能签字验收支付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