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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家电以旧换新屡发“后遗症”
作者:吴采平 张华俊


    ■张华俊 本报记者 吴采平
  去年底,武汉不少消费者搭乘家电以旧换新“末班车”,却发现“上车”后商家往往不能及时兑现承诺,以致引发多起投诉。

投诉一:商家迟迟不拖走旧货

  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他家的洗衣机本来还可使用,但是为了赶家电以旧换新的“末班车”,去年12月11日,他在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一卖场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买了一台1400元的金羚洗衣机,买前商家承诺3天内拖走旧洗衣机,可迟迟不见上门,他主动联系多次,商家一会儿说没时间,一会儿说有交通管制不能拖。
  结果:工商部门核实该投诉后,责令商家整改,商家这才将旧洗衣机拖走。

投诉二:顾客用临时身份证商家不发补贴

  消费者万女士投诉称,她去年底在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一卖场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买了一台电视机,当领取以旧换新补贴时,因身份证丢失,商家不给办理手续。在她补办了临时身份证后,商家仍不给发她贴补。
  结果:武汉市工商局江汉分局万松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进行了核实和调解,商家才同意发给万女士以旧换新补贴。

投诉三:现金补贴变成礼品券

  消费者陈先生投诉称,他于2011年12月8日在武汉一家卖场买了一台800多元的洗衣机,商家说一周内拖走旧机,可却总不上门。他催促几次后,商家又改口要陈先生自己将旧货送到卖场。陈先生年底因工作忙,不可能为了拿到80元补贴而向单位请假,况且将洗衣机从四楼搬到一楼再花钱打车将旧机送到卖场,搬运成本已经远远超过了80元,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结果:工商人员介入后,商家同意将80元现金抵换成50元的兑换券给陈先生,但陈先生觉得50元的兑换券,他还要再加钱才能买其他商品,还是不划算。到目前,投诉诉仍在调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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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家电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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