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游 婕)北京消费者王先生偶然从广播中听到山归牌诺尔口服液(以下简称诺尔口服液)能彻底根治糖尿病,便买来给自己和家人、朋友服用,但其家人却险些因此住院。为此,王先生将商家北京名仕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仕门诊部)诉至法院要求加倍赔偿。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名仕门诊部退还王先生货款19.8万元,并赔偿19.8万元。
2011年8月,王先生从广播中获悉由名仕门诊部自行研制、生产、销售的诺尔口服液能彻底根治糖尿病,服用当天就能停用降糖药和胰岛素。在名仕门诊部现场工作人员的介绍下,王先生以1.98万元每盒的价格购买了10盒诺尔口服液。除自己服用外,王先生还分别送给了父母、岳父以及一位朋友。王先生按说明书服药后,血糖不降反升,他的父母及岳父3人也因停药,只服用诺尔口服液,被医生建议住院。随后,王先生委托律师调查,发现名仕门诊部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多处欺诈,便将其诉至海淀区法院,要求退还货款19.8万元,赔偿19.8万元,并在报纸上道歉。
庭审中,名仕门诊部辩称,王先生购买的诺尔口服液是经过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对糖尿病的治疗有效果,许多糖尿病病人在服用了诺尔口服液后病情得到了好转。诺尔口服液中的山药、苦瓜、桑葚、乌梅等本身就是天然植物,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合理合法地进行宣传,并非王先生所说的欺诈。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名仕门诊部在销售诺尔口服液的过程中,宣传治疗效果,使用“在20年内山归牌诺尔口服液将会是地球上糖尿病领域最为领先的产品,也就是说,产品在20年内无人能够超越”以及“目前市面上无任何一款其他产品或治疗方式能达成同类效果”字眼,夸大了治疗效果;名仕门诊部就“服用山归牌诺尔口服液当天可停用降糖药和胰岛素,10天后可全部停药”的疗效,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名仕门诊部在出售诺尔口服液的过程中,夸大宣传了产品的疗效,已经构成欺诈。据此,海淀法院判决名仕门诊部退还王先生货款19.8万元,并赔偿19.8万元。王先生要求名仕门诊部在报纸上向其道歉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释案
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
北京海淀法院法官张杨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名仕门诊部存在以下虚假宣传的情形:一是在宣传中夸大了治疗效果,二是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商品生产商信息。这些虚假宣传也给王先生及其家人带来了身体上和经济上的损失。基于此,法院判决名仕门诊部退还货款,并进行赔偿。值得注意的是,诺尔口服液取得的是国食健字的批号,提醒消费者切忌有病乱投医,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不要被保健品天花乱坠的宣传蒙住双眼,最终贻误病情。 (游 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