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宋 健 刘艳丽 记者尹训银)从没用手机上过网,却出现了上网流量,并且174.6元话费也被扣走。近日,经过山东省单县工商局调解,消费者最终获得了加倍赔偿。“你的手机已欠费停机。”3月初,单县南城办事处的李先生用手机给家人拨打电话时,却听到了这样的提示音。今年2月中旬,他出差前刚刚充值了500元话费,这才过去了十几天,怎么就用完了?李先生对此十分疑惑。
李先生登录该通信公司的网上服务厅进行查询,发现他2月份的话费中出现了174.6元的上网费。但是,他并不会用手机上网。于是,李先生来到通信公司营业厅反映情况,并要求提供上网的费用清单。
看着打出的清单,李先生发现,从2月19日到29日,11天的时间内手机共上网90次。更令他感到不解的是,清单中出现了60多次的1800秒上网时长。“这些1800秒并不是连续的,每相邻两个1800秒中间都有几分钟的空隙。假设我会用手机上网,任我如何控制,我怎么能保证几乎每次都上网1800秒呢?”李先生说。李先生向通信公司提出了退还多收的174.6元,并给予174.6元赔偿的要求。
面对李先生的质疑,通信公司进行了回应:不上网是不会出现上网流量的。如果认为收费不对,李先生可以拿出证据,因为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谁主张谁举证”。
对于赔偿的要求,通信公司也予以拒绝。他们认为,因为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即使收费错了,也不应该给予赔偿,最多只退还多收的上网费。
随后,李先生到单县工商局进行申诉。工商人员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认为通信服务不同于一般服务,一般消费者不了解相应通信技术和知识。如果要求消费者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上网,是非常困难的。恰恰相反,通信公司具有技术方面的优势,而且上网费用清单中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的地方,通信公司应该给予解释。如果无法解释,错收费用本身已经表明了欺诈故意的存在,无需消费者再提出其他证据予以证明。通信公司就应该承担不利的后果,并给予消费者加倍赔偿。
最终,在工商人员的协调下,通信公司给李先生道了歉,并将退赔款349.2元折合成话费充值在李先生的手机号上。
工商人员提醒通信用户,多关注自己预存话费的“钱包”。要定期打出话费清单进行核对,发现有不明白的收费项目,要主动询问通信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不是自己定制的业务并被扣缴了费用,包括多扣、错扣的,有权要求退赔。必要时可以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或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