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丹妮 本报记者 游 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奢侈品的追求变得狂热,但由于国内奢侈品量少价高,个人出国又多有不便,各种代购因此应运而生,由此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邱先生最近就为代购的事而心烦。原来,邱先生前段时间看上了某奢侈品品牌的一款限量版钱夹,但在国内没有上市,于是邱先生就在网上找到了一位自称空姐的齐女士代购。在与齐女士商谈后,邱先生先交了3000元的货款,并约定代购成功后支付剩余货款。谁知等邱先生拿到心仪已久的钱夹后,发现这个钱夹并非真品。邱先生要求齐女士提供购物的原始发票,遭到齐女士拒绝,并拒绝退货退款。迫于无奈,邱先生只能到西城区法院起诉。
西城区法院对近年来审理的涉及海外代购的案件进行调研后发现,消费者在代购过程中存在四方面法律风险。
一是诉讼对象难确定。代购奢侈品的多为各地航空公司的空姐、海外留学生及各网站店铺。发生纠纷后,消费者难以确定维权对象,也难以提供对方真实信息,导致法院的信息难以送达,消费者个人要承担不利风险。
二是奢侈品质量是否存在瑕疵难以认定。对奢侈品质量的鉴定,代购中的惯例为“支持专柜验货”,但专柜往往拒绝对来自海外或机场等免关税物品进行验证。诉讼中,消费者提出要求司法鉴定部门予以鉴定,但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是否接受类似的委托以及能否做出鉴定结论尚不十分明确,消费者还面临诉讼成本增加的法律风险。
三是销售凭证缺失。销售凭证在诉讼过程中是消费者的主要证据材料,消费凭证缺失将无法确认诉讼标的物的具体价值。诉讼中,消费者往往只能提交购物小票的复印件或只涉及所购买奢侈品的残缺发票,类似的销售凭证都属于非原始票据,在诉讼过程中不具有证明力,会直接导致消费者的败诉风险。
四是消费者保存证据的意识欠缺。代购过程中,双方往往借助互联网、QQ、旺旺或网站站内信等形式交流,消费者往往不会对该类交流记录进行保存,更不会进行网页公证。一旦发生诉讼,只有经过公证的网页才具有证明效力,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消费者只能承担败诉风险。
针对上述法律风险,西城区法院提醒消费者,代购有风险,切忌盲目跟风代购。消费者在代购消费时也应该谨慎,加强证据保全意识,要求代购者提供购物的原始发票并妥善保存,做到防患于未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西城区法院建议,相关部门应针对以代购形式进行的商品交易制定严格的市场规则,如对代购商实行实名注册、审查制度等,以达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立法,完善有关代购、网购行为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