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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民工医保向城镇职工看齐
作者:车丽


  本报讯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4月起,农民工参加医保按城镇职工缴费标准缴费,也就是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农民工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和每月3元缴纳。届时,农民工缴费人员类别将调整为“农村劳动力”。
  去年开始,我国的城镇人口第一次高于农村人口,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城镇当中有大量的农民工,他们长期居住生活在城镇。这一次北京的医保政策向他们打开了大门,这也为未来实现各类劳动者的同工同酬,以及同保险的长远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随着北京市农民工被纳入了职工医保的保障体系之内,政策带来的利好消息也将逐渐显现。农民工不仅可以计算退休所必须的医保缴纳年限,也将拿到自己的社保卡,不用再垫付自己相应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参保者如果退休,医保必须要缴纳到一定的缴纳年限,男性要缴纳25年,女性要缴纳20年。
  新的政策实施之后每个农民工都会拿到自己的社保卡,每个人也都能够跟城镇职工一样选定点医疗机构,这样看病就会方便一些。
  一些外地户籍的农民工考虑自己以后可能还要去别的城市打工,或者自己打算老年的时候回老家退休,担心自己在北京缴纳的社保费用不能跟着自己走。对此北京人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医保的转移接续办法,如果需要的话,农民工完全可以把在北京缴费年限和医保账户转移到异地,这些参保农民工的权益将会受到更加严密的保护。
(车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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